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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认证中心决算公开稿

2024-08-14



中国轻工业质量认证中心

 


 

 

 

 

 

 

 

 

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认证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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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中国轻工业质量认证中心是1995119日经中编办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批准文号为中编办《199513号。2016512日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16431W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费来源:事业收入,开办资金:2752万元,单位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法定代表人:刘江毅,举办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我中心宗旨是为提高轻工业产品质量提供质量认证保障。业务范围主要是管理体系认证与审核、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评价、相关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相关技术研究开发、相关培训与咨询服务等。主要职责为:

1、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推动轻工企业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安全、节能等标准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2、是负责对轻工行业标准制修订,承担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3、是开展国内外认证活动的交流与合作、

4、是开展质量培训和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5、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6、是完成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提高轻工业产品质量提供质量认证保障。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指导;玩具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指导与技术标准拟定;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培训与咨询服务。人数编制数:12人。工作人员5人,其中:编制内:3人。

设有财务人事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研发部、技术委员会,组织结构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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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部门职责如下:

1、财务人事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税务、工商、统计等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各项收入支出的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2、行政部职责

负责行政综合管理工作。

3、信息管理部职责

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域网建设及管理工作。

4、研发部职责

负责组织内外部资源研究开发认证业务、认证产品及相关业务。

5、技术委员会职责

负责组织内外部资源为认证及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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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0.86万元,均为其他收入。具体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是本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2. 事业收入0.00万元,系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技术咨询服务收入、技术开发转让收入、服务和保障收入等。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

3. 经营收入0.00万元,系所属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减少301.13万元,原因是,2022年度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当,将其他收入填至经营收入。

4. 其他收入380.86万元,系所属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医疗补助、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盘盈收入等。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380.86万元,增长100.00%原因是,2022年度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当,将其他收入填至经营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系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按规定需上缴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22万元,其中: 经营支出331.2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331.22万元,主要单位的基本支出、专项管理和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69.16万元,增长26.39%。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相关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380.86万元,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认证中心2023年度事业收入为380.86万元,事业支出为0.00万元,产生结余分配380.8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31.2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认证中心2023年度经营收入为0.00万元,经营支出为331.22万元,产生年末结转和结余-331.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认证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认证中心共有车辆1辆(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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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科研单位技术开发转让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出版单位刊物出版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投资收益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物业费、水电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水旱灾害防御类项目等。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用于经营活动的材料、人工等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 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方面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牌照费等)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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